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6-07-07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文件号 | 财税[2006]90号 | ||
摘要 |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 为规范海域使用金减免行为,切实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6-07-07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文件号 | 财税[2006]90号 | ||
摘要 |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 为规范海域使用金减免行为,切实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