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护水文测报设施的暂行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6-05-0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了妥善保护各种水文测报设施,保证水文测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测量标志的命令》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长期保护测量标志的通知》及中央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保护防汛水文测报设施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类水文站的测验河段、观测场地、测量标志、仪器设备、测验设施、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6-05-0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了妥善保护各种水文测报设施,保证水文测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测量标志的命令》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长期保护测量标志的通知》及中央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保护防汛水文测报设施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类水文站的测验河段、观测场地、测量标志、仪器设备、测验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