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发建设神府榆地区水土保持实施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0-04-0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发布的《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榆林地区的神木、府谷、榆林三县(市)(以下简称神府榆地区)为《规定》本办法的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0-04-0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发布的《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榆林地区的神木、府谷、榆林三县(市)(以下简称神府榆地区)为《规定》本办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