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划市区排水河道清障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0-02-0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了加强本市新划市区排水河道的管理工作,保障防汛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对新划市区排水河道的清障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本市新划市区排水河道(以下简称河道)的清障和清障后的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可成立或指定相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0-02-03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为了加强本市新划市区排水河道的管理工作,保障防汛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对新划市区排水河道的清障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本市新划市区排水河道(以下简称河道)的清障和清障后的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可成立或指定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