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预收自来水费办法》的决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1-03-11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 ||
摘要 | 为了保证我市和尚山水厂建设和江北水厂扩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预收自来水费办法》(重府行政规章,<1989>22号)作出下修改: 一、办法原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市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和九龙坡区(含李家沱)使用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的用户。 二、办法原第六条第一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1-03-11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 ||
摘要 | 为了保证我市和尚山水厂建设和江北水厂扩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预收自来水费办法》(重府行政规章,<1989>22号)作出下修改: 一、办法原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市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和九龙坡区(含李家沱)使用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的用户。 二、办法原第六条第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