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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 举办“第四期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治理 与监测技术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主办单位:

中华环保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环联创(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开始日期:2016-06-28

结束日期:2016-07-28

地       点:青岛海都大酒店(黄岛区长江中路218号)

中环联字〔2016〕73号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

举办“第四期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治理

与监测技术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把臭氧和PM2.5重要元凶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纳入减排指标,在某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分别实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先后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实施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2016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13号),进一步明确了VOCs排污收费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和河北等10个省(直辖市)先后正式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我国VOCs治理正不断深入推进。VOCs监测及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千亿市场,给行业带来无限的挑战和机遇。

在我国VOCs减排与控制迫在眉睫而行业技术人才急缺的背景下,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权威专家面向全国举办“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技术(系列)培训班”,根据行业需求已精心组织了3期技术培训(北京、上海、江苏),共计1000余名技术和管理人员(次)通过合格培训;培训内容与效果均获得环保部门和参训人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目前,此系列培训已成为我国VOCs治理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培训品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前VOCs治理行业能力建设需求,促进了我国VOCs治理产业良性发展,也为全国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技术及行业规范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础。

针对当前我国VOCs涉及的污染行业广且各行业排放的VOCs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此外,治理技术体系复杂,涉及十多种技术及组合技术,一般一个治理企业只能掌握一种技术到几种技术;尤其业内对技术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缺乏规律性认识,对工艺设计和净化装备设计存较大随意性等问题。为了提升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能力,引导行业选择最佳可行的技术和工艺,我会经研究决定“第四期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技术培训班”定于7月28-30日在山东青岛举办;第四期培训内容在前三期课程主题上强化升级,以“VOCs污染防治(监测)技术和工艺系统及案例运用”为培训主题;着重邀请资深专家和讲师从技术应用、工艺设计、工程实践、以及国内外(海外)先进技术与案例运用等方面授课;针对当前各地环保部门主抓的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家具、集装箱、涂布工艺过程、化工等重点行业,从生产工艺、产污环节、VOCs排放特点及其控制技术选择、案例运用等方面做重点授课;以满足当前国内实际治理工程的需要,培训形式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环联创(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特别协办: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网  中国环境报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8-30日(两天半课程,27日报到)

地点:青岛海都大酒店(黄岛区长江中路218号)

三、 培训对象 

各省(市)环保相关管理部门、环监站、环监局、环科院,安监局等机构;VOCs排放企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家具、集装箱、涂布工艺过程、制药化工、表面涂装等);VOCs治理公司(工艺技术、工程设计、项目总包及运营服务)、检测监测机构、调查咨询公司、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设计院所,设备厂商、新材料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高管和技术人员。

四、 培训内容

1.  VOCs处理工艺系统;

2.  VOCs污染治理技术进展及其选择原则;

3.  VOCs废气检测与在线监测技术及案例应用;

4.  VOCs废气捕集与通风(系统设计重点关注点);

5.  VOCs废气治理方案设计;

6.  VOCs废气净化效率评估与设施监管要点介绍;

7.  VOCs废气净化系统安全性及设计注意事项;

8.  VOCs典型(创新)治理技术及案例应用

(本环节侧重请技术供方企业的专家或高工授课)

Ø 分子筛吸附浓缩转轮技术及案例应用;

Ø RTO技术及案例应用;

Ø RCO技术及案例应用;

Ø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在低浓度VOCs及恶臭异味处理的案例运用。

9.  重点行业VOCs排放特征、产污环节和废气治理收集工艺运用及案例剖析(本环节侧重请VOCs排放企业的专家或高工授课)

Ø 精细化工类VOCs废气控制;

Ø 石油炼制过程VOCs废气收集治理;

Ø 软包装行业VOCs废气控制;

Ø 制药行业VOCs废气控制;

Ø 油墨与涂料生产行业VOCs废气控制。

10.  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本环节以VOCs污染防治疑难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现场互动、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互动教学模式)

五、 报名条件

1.  具备中专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4年的人员;

2.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以上;

4.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5.  自愿报名。

六、 培训方式

1.  本期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互动教学(提问)、现场实例教学(暂定中集集装箱涂装废气处理装置),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2.  学员培训成绩合格者,由中华环保联合会颁发《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技术》高级培训班结业证书,并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官网(www.acef.com.cn)和VOCs治理产业技术培训互助平台(www.vocs-china.com)开设查询服务。

七、培训费用

1.  学费标准:培训费3500元/人(含场地费、授课费、午餐费、教材费、证书工本费);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  满足(附件2:预报名优惠一览表)条件的学员可享培训费优惠折扣价。

八、现场展位服务

为满足部分企业的技术推广和示范工程推介需求,本次培训特设 “VOCs污染防治(监测)优秀技术与示范工程展示区”,安排15个左右小展位(2*2m);企业自愿申请,提交秘书处审核;数量有限,详情请联系秘书处。

九、培训后期服务

本次培训可对有意向、有需求的企业(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治理),安排配备专家进行政策及技术辅导培训、为企业提供VOCs治理系统咨询方面的专业服务。

十、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1.请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于7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盖章)反馈到邮箱vocs999@foxmail.com,并将培训费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因培训班名额有限,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学员参加培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吴老师  010-58482341、15313067009;

张老师  13601204337

3.  监督及发证:

中华环保联合会负责监督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

附件1.doc 报名回执 

附件2.docx 预报名优惠一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16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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