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浙江省内建设的新建、扩建、技改或搬迁的数码喷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均满足生产工艺、指标体系等两方面要求的数码喷印项目,属于本指导意见所指的绿色准入项目。
本绿色准入指导意见所指数码喷印,是针对纺织品的数码喷墨印花应用,包括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数码喷墨打印之后需要另行添加非生态环保型有机助剂的转移喷墨印花项目除外)两类工艺,不包括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其他印花工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墨印花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应用,全面提高全省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印发实施《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请遵照执行。
详情见附件。
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省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墨印花(以下简称“数码喷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应用,鼓励采用技术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技术与装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省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遵循推进减排、降低能耗、激励先进、促进创新的原则,对符合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要求的纺织印染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浙江省内建设的新建、扩建、技改或搬迁的数码喷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均满足生产工艺、指标体系等两方面要求的数码喷印项目,属于本指导意见所指的绿色准入项目。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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