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贯彻国家共抓长江大保护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保业务可持续经营资金支持,推动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业务融合发展的目的,与全资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三峡集团将把持有的长江电力978,728,709股股份,即占公司总股本 4%的股份,无偿划转至长江环保集团。
划转前,中国三峡集团合计持有长江电力11,453,161,011股股份,占总股本 46.81%;连同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2,864,812,941股,占总股本52.58%,而长江环保集团未持有长江电力股份。
划转完成后,中国三峡集团对长江电力的持股数量变为10,474,432,302股,占总股本42.81%;长江环保集团则持有978,728,709股,占总股本4%。不过,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与比例维持不变,依旧为12,864,812,941股,占总股本 52.58%。
编辑:徐冰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