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1-25 16:02
来源: 《能源》杂志
作者: 薛涛
为了有效的避免污染转移风险,目前我国的危废管理的思路对跨省转移日趋严格,结合省内转移的放开,导向是走向危废处理的省内平衡。虽然这一点仍存争议,因为由此会加剧前文所述的地区和产业不平衡和不配比的状况。但在危废的监管措施不能全面到位之前,也将是一个长期的折衷选择。
再回到国际对比而言,经过十多年的国际贸易分工和制造业的发展,目前没有哪个国家有我国国内这样齐全的工业门类,却也由此也带来了危废品种的繁多,对危废的管理提出了挑战,同时对危废处置领域的产业主体而言却是一个持续发展的机会。
五、产业调整和行业内竞争博弈的风险
不同于水务和固废,危废处置行业紧密服务于制造业,因此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对危废运营企业的风险远远大于前两个领域。
伴随着技术升级、人力成本提高、环境成本增加以及国际贸易冲突所带来的国际和国内的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危废投资运营企业希望投资回收期能够控制在两三年内的,有其内在合理的风险对价因素,这也是这个领域收益率高于前述两个相对低风险的市政领域的内在原因。
但是这样的高回报的局面却并不稳定,一来相关主管部门尤其是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地区的相关主管部门,更加重视保障工业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整体税收增加,会更倾向于引入充分竞争来压低产废企业的处置费用水平,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二来危废领域特有的三大博弈使现有企业始终面临不确定性风险:
1、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博弈
从理论上而言,伴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对效益的追逐,以及国家对资源化方面的各种鼓励政策,单品类的危废资源化处置模式对无害化综合处置厂始终存在着分流的作用,这一点表现在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油等方面较为突出。当然,部分品类需要产出量相对成规模或集中。
2、厂内循环利用和厂外持证处置的博弈
例如废酸资源化近期在危废名录征求意见稿中厂内利用获得豁免一样,清洁生产的推进以及工业企业自身降低危废成本的需要,结合技术的进步,都会对“危废不出厂”带来持续的推动,尤其是产废单一且产量大的企业。
3、水泥窑与无害化的博弈
近两年,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也进入高增长期,2017年到2018年共增加了45个项目,新增规模达到270万吨每年,对传统危废处理行业带来巨大压力。利用巨量的水泥生产和伴随热能去焚烧危废,当然在处理成本上比传统危废焚烧有着巨大的优势(大约只有后者的1/2-1/3)。
然而,水泥窑处置危废也有如下弊端:水泥的落后产能希望借此保留的动机,水泥窑可接纳仅仅十五种危废,水泥窑的所在地和运距的限制,对未来基建需求下滑后如何保持消纳能力的担忧,利用水泥窑焚烧存在污染物被稀释排放的风险,水泥产品中的某些新增污染元素保持长期稳定的风险,以及危废本身对水泥生产工序的影响等等,上述这些不利因素相对制约了水泥窑的能力的释放。
考虑到相关标准依旧不完善以及前述的各种负面因素,2016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对水泥窑处置危废的口径已由“鼓励”变为“引导和规范”,可见主管部门已经看到了相关的风险。
总而言之,危废作为前文所述的充分竞争的纯商业化领域,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动和进入者的强烈竞争。投资人需要对此有充分的准备,而不是简单的按照其他市政环保类的投资运营领域来看待。对危废处置企业而言,需要认真分析和预判区域内产业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还需要对相关技术进行不断创新和对运营能力持续提升,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持续竞争能力。
危废行业的未来
总体而言,针对危废的环境管理还在持续的完善之中:发改委的绿色价格机制文件中提出将逐步完善危废的污染者付费制度,而根据近期生态环境部所颁发的一系列文件来看,强调资源循环,鼓励厂内利用,尤其是产废量较大品种单一的大型企业是一个趋势。
以省为单位的区域内产能平衡会带来区域市场更激烈的竞争,同时,这几年不断深入的环保督察(包括生态环境部刚刚要开展的危废检查)、无废城市试点、结合产废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全过程自证式管理、收运体系的逐步规范化和伴随IT手段进步的大数据监管措施等等,生态环境部的监管措施也将会越来越严密。
结合E20研究院曾经发布的中美危废领域的“蓝海—红海—沙漠之花”的过程对比,即便两国产业结构和法制环境的不同,对分析相关产业周期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总体的行业规律来看,蓝海时往往市场尚不成熟,红海时又处于过度竞争状态,蓝红交际往往是行业平均利润较高的时期,而对于个体企业,则又要依靠自身长板的发挥和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才能在持续变红的商海中找到蓝色的高增长机会。
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当前大型危废企业尤为重要,如何在借助资本力量形成扩张的同时,保持自身在技术提升和运营能力方面的核心能力,是其最终能够保持竞争力而顺利成为沙漠之花的唯一途径。
编辑: 赵凡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