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监测39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45个,地下水源地150个。监测结果表明,重点城市年取水总量为220.3亿吨,达标水量为168.5亿吨,占76.5%;不达标水量为51.8亿吨,占23.5%。”
——《201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
76.5%,这一来自环保部《201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官方数据,近日被一则疯传于网络的消息颠覆,该消息称,“中国城市水源地真正合格的比例可能只有约50%”,这句话出自于一则题为“自来水真相”的文章。一时间,饮水安全问题被推至风口浪尖:关于达标水源地占比的质疑声,不仅触动了相关机构及从业者的神经,更使民众心中的忧虑情绪潜滋暗长。
人们愈发深刻地认识到,饮水安全这一议题中,净化水源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最根本措施。
水源地之殇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水、空气、土壤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流域恶性水污染事件,引发一次次饮用水水源危机。
2012年1月,广西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约80倍;2011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有总量5000余吨的重毒化工废料铬渣,六价铬超标2000倍;2007年,长春市重要水源地之一的新立城水库因蓝藻泛滥而停止供水……《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仅2008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就高达135起,其中威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的事件高达46起。
据报道,环境保护部曾于2006年至2010年先后开展了全国城市、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显示,2009年,全国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40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有28%劣于Ⅴ类水质标准;国家重点监控的26个湖库中,有35%劣于Ⅴ类水质标准。另据报道,目前中国约50%水源受到污染,有上百种有机化合物、重金属离子进入水源;地下水源存在氟、砷、铁、锰等超标情况,“厂里产什么,水里就有什么,河流成为‘超级化工厂’。”有专家对污染河流做出这样的形容。
净化水源之重
据记者调查了解,辽宁省、陕西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鞍山市、淮安市、西宁市等均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水源地保护。但是,众多政策对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推进,似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效果。据媒体报道,根据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结果显示,有关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工作问题显著。部分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不科学、保护区批复工作进度缓慢;保护区内环境管理不严格、各级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活动;部分地方执法能力欠缺、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执法难的问题较为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环境管理队伍人员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
如今,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已经成为业内共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指出,“到2015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但就目前水源地现状和水厂工艺实际效果而言,达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这一目标任重道远。
第三类水质之惑
以环保部数据为例,数据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标准有109项地表水质指标,环保部只检测其中的24项基本项目,未测其余85项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按此标准,按水质可将饮用水源分为五类。一二类为合格水源,三类以下均为不合格水源,但环保部统计水源合格率时,将三类水质亦统计为合格,因此合格率超过70%。
但第三类水是否可以统计为合格水源,业界一直存在争论,民众心中更是疑窦重重。
2002年6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正式实施。按照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将水环境质量划分为五类。其中,第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如若以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为由,那么将三类水质统计为合格水源不无道理。但是从目前我国常规水处理工艺出发,再将三类水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各项标准限值对比,饮用水专家判断,将三类水质打造为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存在着一定困难。
因此,三类水能否作为合格水源,一直都没有定论。但对于普罗大众而言,他们最关注的仅仅是手中这杯水是否洁净安全。
今年7月,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将实施。届时,相关业内人士、专家、企业及媒体将再次聚焦饮用水安全议题,由此引申而来的讨论及疑惑层出不穷。对此,水行业最具影响力、最专业的技术交流盛会“2012(第六届)水业高级技术论坛”可为众多水业相关议题带来多层次深入的思考方向。该论坛将于7月6-7日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举办,敬请关注。
编辑: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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