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证监会同时发布了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新规新在何处?对环境技术服务类企业上市及融资有什么影响?中国水网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兴业证券环境与公用事业融资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匡志伟先生。
中国水网:如市场预期,本次创业板首发办法修订正式取消了对拟上市企业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是否意味着创业板上市的门槛降低?
匡志伟:创业板首发办法本次修订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取消了对拟上市企业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体现了整个A股发行审核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过渡之导向,更加尊重实体经济规律和投资者自主判断,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创业板上市的财务门槛。
但是,行政审核门槛降低的同时也意味着各类上市公司数量可能在未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对于环境技术服务企业来说,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同却并不轻松。A股整体市盈率长期偏高,导致市场投资逻辑倾向于片面追求财务数据及其可能的爆发性增长,对于环境技术服务等新兴行业缺乏多维度科学评价体系。从已上市环境技术服务企业的年报看,其上市后的业务重心均在不同程度上转向EPC等工程业务,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满足市场投资者对于公司收入利润快速增长要求。事实上,EPC业务主要体现公司的投融资与项目管理能力,上市公司将主要精力与资源投入于该类业务将大大制约其技术创新与核心竞争力提升。由于现行会计准则脱胎于计量传统产品和服务交易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合同环境服务等代表环境产业主流发展方向的新兴业态价值很难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有效计量,不少上市公司都在短期市值与核心价值的取舍中艰难博弈。
环境治理与修复有其必然的周期,任何一项技术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效果。环境服务业是融合了公用事业、生产型服务业和技术服务业特点的新兴服务业,也是需要沉淀大量长期资金的行业。创业板首发财务门槛的降低虽然使更多环境服务企业达到了上市的财务指标要求,但营造出适合优秀环境服务企业上市的市场氛围还需要在建立行业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培育真正行业投资者群体等方面做大量基础性工作。
中国水网: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与现行主板、中小板再融资规则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匡志伟: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融资有资产负债率不得低于45%的要求。这主要是由于创业板公司多为轻资产公司且前期IPO募集资金量普遍较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新增该要求是为遏制上市公司过度的融资需求。事实上,45%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并不高。虽然主板、中小板现行再融资办法中没有相关条文,但在实务操作中,保荐机构与审核部门也会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以评价其采用公开方式融资的必要性。
二是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性有更严格的要求。明确提出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得发行证券”,而现行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股票则不受上述情形限制。这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公司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需更加注重合法与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与创业板公司不得“借壳”有关。
三是将非公开发行对象限制在不超过5个,发行价格严格与发行期市价挂钩。目前主板中小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一般选在董事会确定发行预案日,较发行期通常有超过数月的间隔,大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时的市价较发行价一般会有超过20%左右的差价。在创业板这种情形将很难出现,除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并锁定36个月的情形外,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将按照不低于发行期市价(无锁定期)或不低于发行期市价90%(锁定12个月)确定。大大挤压了非公开发行的套利空间,也加大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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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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