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根据全区第二次“治污”督查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环保厅召开警示约谈会,对推进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滞后的市县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市县,须立即进行整改,并于元月25日前,须将整改情况报区建设厅。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考核地方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我区“十二五”减排目标的重要保障。据了解,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全区有2个县的污水配套管网项目,9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仍未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工建设,3个县的污水配套管网项目因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封宁副厅长强调,各市县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把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当成大事抓好;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2014年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市县务必要清醒认识到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性;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污染减排是硬指标、硬任务,事关全区发展大局,各市县会后要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采取严格措施落实责任任务。
会议指出,建设3439公里的有效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是全广西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关键之举。与会人员要把此项工作落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会上,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情况做了进一步说明。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就“为什么要加大减排力度、如何加大减排力度、如果达不到要求会有什么后果”做了强调。会上,未按时开工建设和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负责人均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年度开工的目标。
编辑:任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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