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人员近6万名,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时发布1436个环境空气自动站点6项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所有省级监测站具备水质109项全分析能力,多数省级站装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今年上半年,在国家和地方对环境监测工作大力支持下,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生态环境监测网改革取得较大突破,较好地完成专项和例行监测任务,环境监测整体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环保工作的科学决策,更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
为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重点解决环境监测系统运行体制、网络整体格局、装备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环境监测面临的客观需求,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增强环境监测网络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以及环境监测机制的可行性,使其与环境管理战略发展相适应。
2015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发展方向,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方案提出的“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总体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在中央顶层设计指引下,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在环境监测工作方面也有一系列“大动作”。
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环境保护部规财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部已在资金保障方面作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队伍建设一直是环境监测的软肋,在环境保护部积极争取和推动下,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已列为中编办今年优先推进的项目,计划年内制定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对监测机构的属性、各级监测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并在吉林省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将自上而下地推动环境监测工作逐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具体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采用先进技术,布下天罗地网,监测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在能力建设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监测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在2015年春季沙尘、夏季全国秸秆焚烧、京津冀等重点城市群灰霾、颗粒物、污染气体等监测工作中,卫星遥感技术得到运用。
在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中,无人机展示监测本领。
在对太湖、巢湖水体蓝藻水华、富营养化的监测工作中,环保部门开展了卫星与地面联合监测和会商。
据了解,今年,环境保护部还将大力推进两颗大气环境监测卫星以及两颗16米分辨率环境卫星后续星的立项与研制。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底前,环境保护部将完善环境遥感监测布局,发布环境遥感“十三五”规划,继续推动“天地一体化”进程。
同时,加强无人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拓展环境遥感技术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等领域的监测应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管平台建设。
水、气、土壤环境监测深入推进
2015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暨廉政工作会,深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积极谋划“十三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思路。
面对环境监测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紧紧围绕环境管理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环境监测再上新台阶。
目前,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1436个监测点位,比原定目标提前1年实现了全国全覆盖。这些数据将全部用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随着2014年12月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基本建成,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并可以开展预报预警业务。
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官网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底前,将力争使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部具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
在源解析方面,目前,26个重点城市已启动源解析工作,济南、青岛、银川等3个城市已完成研究工作,全年计划要完成20个城市左右。北京市、天津市等14个城市正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
在水质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
此外,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正在开展试点,同时《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正在编制中,下半年即将印发,以期将此做法从制度层面固定下来。
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年底前将完成,与之相配合的,是逐步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监测数据为生态考核提供依据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80亿元,覆盖了全国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512个县。
为了使资金分配有所依据,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抽查、通报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总、评价各相关省(区、市)报送的数据资料,编写监测评价报告;向财政部提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报告。全力配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2014年度评价考核结果显示,492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有69个,占14.0%;“基本稳定”的有355个,占72.2%;“变差”的有68个,占13.8%,其中“明显变差”的有4个,“一般变差”的有15个,“轻微变差”的有49个。
财政部根据上述考核结果调整了2015年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为探索建立生态环保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了先行先试。
2015年7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公告。
公告指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6.7%,4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
在这次考核中,环境保护部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改进了考核方式,由原来的全国考核改为对部分地区重点考核。对重点排污企业,采用调度检查的方式,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全国自行监测公布率平均值为79.5%,广东等16个地区低于80%的考核要求。
狠抓严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
2015年6月,环境保护部向社会通报了一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7起案件涉及河北、河南、山东3省。
2015年7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调研时强调,要重点抓好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段时期以来,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针对上述情况,环境保护部一方面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国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监测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经完成24个省(区、市)的自查自纠和24个省(区、市)64个城市约200余个空气自动站的交叉检查,有效促进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改善。
另一方面,为从制度层面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今年年底前,此《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将正式出台。
事实上,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国家后,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通过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已经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直管站的第三方运维交接工作,重点加强了国控站的运行管理和在线质控,开展了在线数据审核,同时对未按国家要求开展空气监测数据在线审核的省(区、市)进行了通报。
真实的监测数据不只用来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还应通过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今年6月底的“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上,陈吉宁部长提出,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改进信息发布内容,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今年上半年,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网络版和手机版,环境保护部开始实时发布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环境空气自动站点6项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
此外,定期发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报告及城市排名、与门户网站合作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信息、“6·5”环境日发布《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扩大环保部门权威信息受众影响范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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