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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赣县环保局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厂建设PPP项目公开招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5-10 16:37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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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讯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其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GZHH2016-GX-G002

(三)项目授权主体:赣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赣县环境保护局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服务范围为工业园区Ⅰ期工程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厂址确定在赣县红金工业园Ⅰ期原预留污水处理厂厂址(南移约60米),323国道西侧,占地55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纳相关企业排水输送管网2650米;5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包括集水收集井、集水调节池、絮凝池、合格水池、平流式沉淀池、污泥浓缩池、中间水池、地下泵房、管理房、污泥脱水间等。

项目总投资为5062.82万元,污水处理厂投资3780万元,由社会资本负责出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及配套管网投资1282.82万元,由政府出资。

赣县工业园的工业“三废”主要来自于稀土、钴冶炼和加工过程。稀土、钴业均含重金属。污水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为本项目设项目合资公司。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运维实施30年(不含项目建设期)。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投资申请人应具有审计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A以上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4000万元以上证明;

3、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与政府的合作关系被提前终止的记录;

4、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支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见文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  五份,同时附带电子稿一份)按照如下时间地点面送。

接收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14:00-15:0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15:00

接收地点: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人: 谭品发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其他说明:

1、资格预审工本费:300元/份(不退)在资格预审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2、考虑到工业园区的三废主要来自稀土、钴冶炼加工过程,污水处理较为复杂,故本项目拟于2016年5月20日统一组织购买过资格预审文件的意向社会资本集中对污水进行采样分析,请自备采样工器具,于2016年5月20日在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县赣新大道107号)集合统一前往。

3、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邮件等)向所有投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在接到该通知后,应在该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递交)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如逾期未收到该项确认,则无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将被认为放弃本项目的最终投资申请资格。

(十一)联系方法: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赣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江西省赣县赣新大道107号      地址:赣县人民武装部院内

电话/传真:0797 - 4440566           联系人:谢先生

邮箱:3236159145@qq.com             联系电话:138707888013         

联系人:谭先生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20160506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x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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