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水务于2016年9月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昌源水务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随着混改的深入推进,央企及地方国资对旗下“多余”的上市平台,常选择(公开征集受让方)直接转让股份,以换取优厚现金。最新的香梨股份相关股份挂牌转让便是典型案例。
9月8日,香梨股份公告称,2016年9月7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转来其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中国水务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函》,中国水务于2016年9月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昌源水务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昌源水务是由中国水务和新疆国资委对原新疆昌源水利水电产业集团实施重组后组建的专业化水务集团公司。中国水务持有昌源水务51%股权,而昌源水务则是香梨股份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的独资股东。根据股权挂牌预披露信息,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显示,昌源水务2015年营业收入4.81亿元,净利润1.36亿元;今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为2.13亿元,亏损5905.15万元。
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披露信息显示,受让方资格需满足四项: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息披露期满日期为2016年10月13日。
而据上海证券报相关报道,香梨股份目前总股本不到1.5亿股,市值约40亿元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及业绩长期低迷,“壳”特征明显。另一方面,中国水务则隶属于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若昌源水务51%股权易手,不排除香梨股份的控制权也将发生变化。
中国水务、昌源水务、香梨股份之间的渊源由来已久。2011年7月,新业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向昌源水务转让其所持有的融盛投资100%股权,转让价为4.65亿元。由于融盛投资持有ST香梨25.22%股权,因此昌源水务在收购完成后,成为了ST香梨新的实际控制人。
当时,面对ST香梨长期以来的业绩平平,以及尚无以水务为主业上市公司的新疆市场,就有人心生联想:昌源水务是否有意首吃螃蟹,借ST香梨之壳,打造新疆首个以水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对此,当时中国水务投资总经理刘正洪表示相关事宜正在研究,由于上市公司受信息纰漏规定约束,不方便透露。
2013年7月23日,此前的猜测得到了验证。当日,香梨股份披露重组预案,昌源水务拟借壳香梨股份上市,重组完成后,香梨股份由农业股变身水务股,主业在农、林、果业种植等基础上,拓展至城市及工业供水业务。
预案显示,香梨股份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名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水务投资控股子公司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吸收合并昌源水务;同时,昌源水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香梨股份第一大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后,融盛投资持有的香梨股份25.22%的股份(即3725.5813万股)将注销,昌源水务全部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城市及工业供水,中国水务投资成为香梨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
而在2014年4月,香梨股份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表示因突发情况而导致重组夭折,重组终止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去年11月证监会宣布借壳标准等同IPO,而昌源水务预计原重组预案的标的资产2013年盈利情况难以满足借壳上市规定;二是中国水务及其股东单位发生重大人事调整,决策周期无法确定。
到2015年6月,昌源水务一项转让信息让投资者猜测其或重启上市之路。当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10.22%股权,挂牌价为5.55亿元。当时中国证券报点评:“此次昌源水务退出新疆风能,继续剥离非主业资产,或许意味着公司重启上市方面将会有新动作。”
在昌源水务借壳香梨股份之初,为突出水务主业,昌源水务拟将下属的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富蕴县昌蕴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水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等与昌源水务主业不相关资产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至中国水务控股子公司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也就是近日中国水务除昌源水务外,挂牌转让的另一公司)。
2016年9月9日,中国水务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其持有的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产权项目转让预披露。宣告了长达5年的借壳上市计划终止,尘埃落地。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