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和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四川环保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发布。
新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51/2311-2016 ,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如下: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