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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2016年度水质情况通报

时间:2017-01-17 10:4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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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湖北省组织对纳入《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地表水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近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2016年度水质情况及跨界断面12月水质监测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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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8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地表水考核断面、长江流域跨界断面开展了监测,现将2016年12月各地相关断面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一、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考核断面情况

2016年1~12月,我厅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114个水质考核断面数据进行了统计。

(一)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的目标任务为92个,1~12月114个断面中水质优良的断面实际为94个。

2016年度我省地表水劣Ⅴ类断面的控制目标为不多于10个,1~12月114个断面中水质是劣Ⅴ类的断面实际为5个。

要求2016年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为96个,1~12月114个断面中实际达标为86个。

详见附件1表1。

(二)各地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1~12月,全省满足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为86.8%,各地满足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具体为:黄石市、襄阳市、鄂州市、随州市、恩施州、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为100%;武汉市90.9%、宜昌市88.9%、黄冈市88.9%、十堰市87.5%、咸宁市80.0%、荆门市77.8%、荆州市71.4%、仙桃市66.7%、孝感市62.5%。详见附件1表2。

(三)不达标断面水质情况

1~12月,我省2016年应达标而未达标的断面共有10个,从不达标断面对我省完成国家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影响程度看(详见附件1表3):

1.存在严重影响:荆门市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到劣Ⅴ类,严重影响我省完成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2.存在重大影响荆州市(3个)洪湖、四湖总干渠新滩、东荆河汉洪大桥;孝感市(2个)澴水孝感河口大桥、汉北河新沟闸;宜昌市(1个)沮河铁路大桥;仙桃市(1个)东荆河汉洪大桥(与荆州市共同考核断面,不重复计数)。

3.存在一定影响:3个断面水质有所退化,对我省完成年度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存在一定影响,武汉市斧头湖江夏湖心、黄冈市长江中官铺、咸宁市斧头湖咸宁湖心等3个断面水质由Ⅱ类退化到Ⅲ类。

二、湖北省跨界断面2016年12月水质监测评估结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按照《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要求,我省跨界断面考核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断面8个,主要一级支流河口断面21个,其他跨界断面34个,共63个断面。

从监测断面达标情况看,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神农架林区的考核断面全部达标,荆州市东荆河姚嘴王岭村、四湖总干渠运粮湖同心队、荆门市天门河拖市、天门市天门河汉川新堰、潜江市通顺河郑场游潭村考核断面不达标。

从断面类型看,长江干流8个考核断面全部达标;21个主要一级支流河口断面全部达标;34个跨界断面中有29个达标。不达标断面主要分布在天门河、东荆河、通顺河、四湖总干渠。

三、有关要求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省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断面比例优于年度目标要求。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仍有10个断面水质下降,通顺河、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府河等河流仍处于污染较重状态,全省水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容不得丝毫懈怠。

请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8号)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2016年水环境保护工作,整理完善工作台账,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请各地针对本地区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抓紧谋划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

1.2016年度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2.2016年12月湖北省跨界断面监测评估结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3日

2016年度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表1  全省考核断面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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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达标年限为2016年的断面个数。

2.达标年限为2017-2020年的断面个数。

表2  各地考核断面达标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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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沮漳河荆州河口断面分别考核宜昌市和荆州市,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分别考核荆州市和仙桃市,在表中分别列出,断面总数不重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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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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