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明确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贯补助、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等资金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行财政全额补贴农业水费的地区,根据财力情况自行确定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六)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高效灌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工作机制。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负责落实推进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协调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定供水价格、制定差别水价政策等,财政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农业水价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末级渠系和配套计量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业水权、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等,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推广农业节水措施等。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省直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要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地区倾斜。
四是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多方面、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工程基础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用水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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