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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保部门发布十起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17-02-13 09:39

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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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够实时、准确、连续反映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可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另外,企业也可通过监控数据,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时维护管理,以确保达标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也是环保治理设施的一种,同样要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类:以漫流方式排放、倾倒污水

案例八:清洗废水漫流,污染环境

2016年5月,通州区环保局对北京市新达世纪树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主要生产纺织乳液及防水乳液。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南侧外坑道内有大量乳白色液体。经查,坑道内液体为该企业清洗罐釜的生产废水,由于下雨造成漫流,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该法,通州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工业污水没有经过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放至自然水体,会严重影响水体水质,如以漫流方式直接排入没有防渗措施的坑道中,还会污染土壤。

第四类:畜禽养殖企业未按规定处置畜禽粪便

案例九:养殖污水直排被处罚

2016年8月,平谷区环保局对某个体养猪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养猪场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尿液堆放于场区东南侧的土坑中,该坑无防渗漏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依据该法,平谷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主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畜禽粪便、尿液有机物含量高,对环境影响较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处置畜禽粪便、尿液等,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第五类:市民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十:小作坊违法排污被查封

2016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通州区环保局对某个体塑料制品作坊进行检查,发现该作坊清洗塑料瓶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通州区环保局现场对该作坊进行查封。

目前,在城乡结合区域,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规模小,环保设施建设落后,管理水平低,已逐渐成为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环保部门将通过抽查、专项行动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也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2369,积极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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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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