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是重点工程。
坚持以问题带任务、以任务定项目原则,主要在大气治理、污水治理、土壤保护、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和能力建设六大领域实施92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619.95亿元。其中大气治理,共17个项目,投资173.9亿元,包括循环经济、工业废气治理、绿色出行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和农村废气防治等;污水治理共26个项目,投资283.47 亿元,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地表水重点断面整治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与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农业污染治理、海洋环境保护等;土壤保护共计12个项目,投资71.24亿元,实施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污泥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及土壤修复等;生态保护共13个项目,投资75.31亿元,包括生态管控、生态修复、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等;风险防控共计5个项目,投资9.66亿元,实施包括环境风险应急能力、生态隔离设施等;能力建设共19个项目,投资6.35亿元;实施包括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监控、机动车排气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环保宣教、环保产业示范和环保科研等。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宣传保障、强化科技支撑、推行规划评估等五大保障措施。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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