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以最大程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城市环境、社会经济和城市形态发展等的不利影响,最终实现佛山市“土地—产业—环境统筹协调、绿色发展”的总目标。具体目标值见表1。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2.5年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地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4.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不超过1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和广东省的减排任务,总氮、总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3.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废处理处置设施不断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配合省完成全市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初步建成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环境监测与执法体系。
三、深化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化空气质量达标治理。
1.全面推进联防联控逐步解决区域大气复合污染。
全面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从注重重点行业减排向全面防控转变,从单因子治理向多污染因子综合控制转变,多手段联合推进,稳步提升脱硫成效,全面推进降氮脱硝,协同控制VOCs和NOX,大幅减少颗粒物,控制PM2.5浓度,逐步解决地区光化学烟雾、酸雨和灰霾污染。
落实《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建立联防联控的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控制区域污染,针对需要协同解决的光化学烟雾、酸雨和灰霾污染等区域性环境问题,转变思路,主动促进,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分工合作,积极推进珠三角环保一体化进程。
2.加大工业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压缩过剩产能。严格控制钢铁、水泥、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推动“两高”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完成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年度清理任务。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佛山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方案和扶持办法,以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契机,统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光电、新材料、现代服务业、新医药、环保、新能源汽车等六大产业。着力引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探索绿色经济政策,争取国家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有关项目落户我市,逐步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示范区和工业园区。
继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佛山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引导企业运用信息技术、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价值链提升等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支持产业集群与资本运作国际示范城市项目的建设,带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推进有色金属、纺织印染、家具、食品饮料、制革、电镀、熔铸、不锈钢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的生态转型,将清洁生产审核所得新增污染物削减量与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挂钩;以发展先进制造业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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