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包括燃煤锅炉整治、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恶臭气体污染控制、交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船舶废气污染防治等35个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105亿元。
土壤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包括土壤修复等4个项目,规划投资额为11亿元。
污染防治与综合治理工程
马家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25个项目,规划投资额为565亿元。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等11个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489亿元。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处置、电镀污染防治等2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额335亿元。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监测一体化平台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建设、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39个项目,规划总投资额41亿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和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本《规划》的主体部门,应突出《规划》对其他规划的协调作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要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环保工作。
二、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幅度,确保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重不低于30%。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管理体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城的平台优势,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低碳产业技术研发,力求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地方环境标准、污染成因及机理、预警及防控、环境管理政策等技术研究。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重主体的协同作用,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建立集绿色科技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产品商品化于一体的绿色科技产业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绿色科技在新兴产业发展、污染治理、低碳循环、环境监测预警等领域的应用推广。
四、严格目标考核
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每年对规划任务与项目的进展情况、总量控制等进行调度分析和年度评估。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报告《规划》目标任务的阶段性完成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对《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要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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