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来临,各路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始新一轮的复苏。相比于10块钱买到一只假钢笔,亿元级别的环保市场遇到“假”的情况更为可怕。据小编统计,在环保领域,“假情况”曾多次上演,屡见不鲜。现将数个典型案例罗列于此,供各路大神鉴赏评判。
假招标
2015年5月,广州五个污泥处理项目公开招投标,分别是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和京溪。据说后面还有38个项目,待此次招标完成,二期再上。此“肥的滴油”的项目吸引了众多业内企业的关注,共有48家公司、21个联合体参与,可谓盛况空前。
据行业神秘大咖“泥客庄主”分析,此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文件有诸多古怪之处:
一是“超低门槛”
《招标公告》称:“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如具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正在运行的质量合格的,生产规模达到6tDS/d(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0~40%),累计处理量达到540tDS或以上的污泥减量实例”。含水率30-40%的污泥6tDS/d,意味着干化处理量仅15-20吨/天,是一个中试水平的干化机规模。累积处理量540tDS/,意味着干化处理天数仅仅90天而已。
二是“明设陷阱”
“在进行污泥处理系统的全面建设、调试之前,中标人须提交期限为90日历天的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的试验结果,试验结果经确认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试验结果的,则合同终止,原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终止30日历天内自行将设施拆除、运出招标人场地并自行承担费用。”
“针对本项目,有如下特别说明:①中标人提交的试验结果可以是在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的项目,也可以是在招标人选取的中标范围内的厂或生产线上进行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的项目。”
如果在广州做这个中试试验,项目都建起来了,结果不被认可怎么办?试验机加上3个月的试验成本,少说是几百万吧(石井项目标的是4088万),谁又能有如此把握这几百万不打了水漂?而那些已经在广州地面上进行过类似试验且被认可的投标人。
三是“层层设障”
“需提供项目合同、技术工艺分析报告(包含装机容量及规模,设备设计技术参数等内容)等证明材料,并提供项目所属业主名称、详细地址、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户使用评价意见及业绩所在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这句话的关键在于“业绩所在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国内污泥干化的投资方有很多是企业,而非“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要对业绩进行证明,各厂家手里的只有设备采购方也就是企业业主所出具的验收证明,“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义务为此出具任何证明。但广州的招标单位无视国家《招标法》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明文规定。
对此,“泥客庄主”分析,“超低门槛”是为了设低限,只放自己人进来;“明设陷阱”是为了吓阻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让绝大部分人知难而退;“层层设障“是为了设高限,仅让自己人一人通过。
综上,真真是个“假招标”啊!
假项目
2015年9月22日,浙江省审计厅发布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时间跨度为2014年7月到2015年6月),报告显示,省内投资7.81亿元建成的23家污水处理厂,因受管网配套不到位等影响,处于闲置状态。23个污水处理厂中,5个在金华,分别为兰溪市香溪镇污水处理厂、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婺城区琅琊镇污水处理厂、永康市前仓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义乌市赤岸镇污水处理厂,涉及资金2.4亿元。
位于陕西咸阳市礼泉县的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亦是同样情况。作为2013年礼泉县重点招商项目,该污水处理厂投资2000余万元,厂区主体已经竣工,污水处理设备也已购置到位,但在建成后一年多里却一直没有正常履行职能,闲置至今,现在部分设备已锈迹斑斑。
四川德阳石亭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5万吨,投资达7000多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该项目2012年初启动,2013年底一期工程全部完工。然而,该污水厂从建成直到现在,1年半过去了,一次都没有真正运行过。
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偌大的厂区内,所有的设备静静地晒着太阳。“急死了,已经闲置一年了,真担心设备闲置坏了。”该厂的一名负责人说。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总投资6亿元,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了15万吨。但目前,一滴水都还没有进来。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让相关政府、企业感到自己可能做了个“假项目”。
“为什么不用?” 去往金华督查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询问琅琊镇党委书记倪永洪。
“污水量不够。”倪永洪答。
这个回答也是一批闲置污水厂所遇到的难题。污水量普遍过少,而通常污水厂的进水量需达到75%以上才够运行标准,否则就会产生亏损,为了避免亏损,只能不运行。各个案例中,导致污水量不足的原因各有不同,涉及规划、管网、管理、经费、纠纷等方面。
假数据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打击环境信息失真,环境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环保数据造假问题并未完全消失,有的变得更加隐蔽:
2016年6月,在环保部门的检查中,福建省长乐市富平印染有限公司的采样管路已多处严重堵塞,无法抽取水样,COD自动监测仪器对储样瓶内残留水样重复分析检测,近期历史数据波动小,涉嫌伪造监测数据与篡改仪器参数;
2016年,西安市长安环保分局官员为了数据造假,偷配国家直管空气监测站钥匙,窃取了电脑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犹如给采样器戴上口罩,致使所采空气数据异常,为防事情败露,还删除了部分监控录像;
今年3月1日,杭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分析仪器上的历史数据与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上的数据不符,经查明,该企业委托运维单位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远程登录企业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擅自篡改数据,修改、删除操作日志;
编辑:李艳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