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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东江西江“双龙”保障东莞水源(附全文)

时间:2017-03-29 09:44

来源:东莞阳光网、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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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东莞市“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城乡共治、产业共治、水务共治、两手共治”为战略重点,以东莞水务改革发展为动力,全面构建水资源供给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防洪排涝安全的水安全保障格局,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为东莞市建成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提供安全、可靠、有力的水安全支撑。

3.2 基本原则

(1)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作为推动水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提高水务科学精细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水务改革,先试先行,在水务发展不同领域作出示范,并不断延伸拓展,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水务公共管理水平,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水务发展新格局。

(2)坚持系统治理,协调发展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统筹不同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求,统筹区域、镇乡水务协调发展;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系统分析解决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等重大问题;均衡布局,因水制宜,增强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意识;统筹地上与地下空间布局,优化各片区水资源配置与水务设施布局。

(3)坚持人水和谐,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贯彻水生态文明理念,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4)坚持国际标准,开放发展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结合东莞自身条件,对比国际标准,科学谋划水务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高品位、高标准、全方位系统规划。

(5)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务问题作为水务工作的优先领域,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务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

3.3 治水策略

城乡共治:准确把握东莞城乡特点和发展差异,统筹城乡水务协调发展,加大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均衡配置和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产业共治:把握产业变革新机遇,发挥水资源管理红线的约束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强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水务共治:遵循“一龙管水、团结治水、合力兴水”的要求,不断整合和优化水务治理相关职能,把城乡供水、防洪排涝、污水收集排放处理等相关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系统解决防洪排涝、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水安全问题,实现从常规水利向现代水务的转变,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发展。

两手共治:坚持政府主导办水务的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务建设,积极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资运营,加快建立政府和市场共治有机结合的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水务建设,兴起全民治水的新氛围。

3.4 编制依据

3.4.1 基础规划

近年来,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建设和规划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各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规划依据。

(1)综合规划及战略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珠江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研究、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含专题)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等。

(2)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省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及其他由国家、省、市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规划等规划成果和有关研究成果。

(3)已完成及在编的专项规划

省级以上层面有:防洪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治涝规划、水库建设规划、灌区发展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村村通自来水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

市级层面有: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年)、东莞市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东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东莞市水污染治理(2015~2017年)行动计划、中堂镇创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东莞市主要水库“库长制”实施方案、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东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2~2030年)、东莞市湿地资源调查与规划(2009~2030)等。

3.4.2 相关文件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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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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