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网BT+水厂BOT
在2014年PPP被大力推广后,很多厂网一体化项目都采用这一模式。伍进认为,这一模式是最差的激励方式。第一,管网是固定回报,所以没有激励;第二,管网还被掌握在一体化运营商手里,运营商是按污水处理量收费的,所以没有激励去降低客体水水量,甚至会产生负激励。
在此基础上,伍进提出,不如承认大量水厂已经由社会资本运营这一现实,单独将管网拿出来考核,这里面的难点是如何激励。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的思想,伍进提出,可以采用进厂污水合同管理模式:
1. 支付的前提是管网服务商能够送达更多的污染物;
2. 由于输送效率的提高(浓度提升),送达同样多污染物所需水量减少,因此可以计算出理论节约值,将其与管网服务商分享。
采用进厂污水合同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承认并按绩效考核管网服务商收集和输送污水的效果与效率。它可减少直接和间接污染,减少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厂固定投资(钱和地),避免粗放、实现集约,并且实现按绩效付费。而且,对进厂污水做考核,合同相对简单,因为只需要约定一两种主要污染物指标即可。毕竟管网服务商不可能有选择地只运送某些污染物。
此外,伍进认为,综合来看,已经历的几个阶段的厂网关系很符合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哲学规律。
由于管网投资占70-80%,水厂投资占20-30%,而目前的短板恰恰在管网,这一块的价值应当被承认,从而形成蓝海市场。
最后,伍进指出了未来的商业机会,分为四个层面。
1、是否会出现独立的管网运营商;
2、现有污水处理企业服务内容和产业链有延伸的可能,由于排水管网就是已知最大的污染源,可能会出现下述两种专业服务商;
3. 排水管网沿线的污染调查、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4. 排水管网沿线的水、土联动治污。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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