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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中控源截污改善措施的思考

时间:2017-12-06 10:22

来源:净水技术

作者:王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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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源截污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核心和前提。然而很多截污纳管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标准不一、管网错接或混接、运行维护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控源截污工程难以高效发挥其作用。本期栏目通过梳理与分析,指出控源截污效果不理想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需开展工作的方向和未来技术发展重点,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日渐不足,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大量有机污染物排入水体,使水体出现季节性或终年黑臭现象。“水十条”中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这些目标均体现了我国治理黑臭水体的决心,同时,为了做好截污纳管工作,住建部推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南》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明确了黑臭水体整治的根本思路及办法,然而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遵循“截污—治水—生态恢复”的总体思路,其中,控源截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然而,现实中很多截污纳管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标准高低不一、管网错接或混接、运行维护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都使得“控源截污”这一黑臭水体治理核心措施不能发挥其高效作用。由此可见,当务之急是先解决控源截污的问题,阻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道,减缓治污压力,有效的截流系统设置可直接影响污水管网及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而影响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

广州治水走过了漫长的一个时段,从直接从污染的河涌拦截抽水进行处理,到建设截污管网和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2000年以来,建设的污水管网约4 500 km,早期建设的大部分污水管道是沿着河涌边建设的截污管道,旱季污水不再溢流到河涌。目前广州的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5%以上,但是广州的河涌水质仍然没有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从全国污水处理率来看,到2016年年末,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为93.44%,但到2017年5月30日,城市黑臭河涌还有2 100条。污水处理率如此之高,水体还黑臭,说明控源截污效果不理想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它具有普遍性。因此,必须对之前的控源截污措施进行一次检讨,找出仍然存在的遗漏问题。

1、黑臭的原因再分析

1.1 注重城区忽视水系

城市建成区是污水直排的重点区域,是控源截污的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指南》中指明,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无疑各地在进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时候都把重点放在了城市建成区。从城市污水截污最大化的角度来讲,污水的截污纳管和处理率都是最高的,但城市里的河涌(流)水系是相互连通的,很多时候河涌(流)是穿过城市的,城市在河涌(流)的下游,下游截污完成了,但上游没有截污,上游的受污染的水体排到下游,就又形成了下游的污染水,从直观上看,河涌(流)又变成了黑臭水体,最后认为河涌(流)没有进行截污或截污不彻底。

城市污水直排是河涌水体黑臭的根本原因,但随着城市污水管网及截污管网建设的不断完善,城市建成区污水已不再直排河涌,但河涌水体还是黑臭,究其原因是注重了城区的污水排放,没有从水系上来考虑污染的问题。

1.2 注重集中、忽略分散

污水集中处理一直以来是城市污水处理的主要方式,2016年年末统计出的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9.8%,比2015年增加1.83%。由于集中处理便于管理,体现规模效应,可降低运行成本和管理费用,因此各个城市都按照规划好的污水处理系统来建设污水管道或截污管道,而人们往往忽视了管道一点不通则全线不通的事实,虽然上游和下游的管道都已建好,但由于征地拆迁或其他的问题,就一个点的管道没连通,最终会导致污水无法从上游排往下游,而上游截流的污水又溢流出去。

思路决定出路,受规划集中处理的影响,基本上不会考虑再采用分散处理的方式,因此事实上截污效果及治理效果均未得到有效落实。除此以外,因污水排放点离城区较远,需要修建较长的污水输送管道,但难以实施,污水只好先就地排放,这也就成了水体的污染源。

1.3 注重参数、忽视协调

管网的建设是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的,不同时期建设的截污管、污水管及雨水管采用的设计参数也不同,早期的截污管道设计截流倍数一般取n=1~2,而后期设计的截污倍数一般取n=2~5[5];对于污水管道,由于人口密度的增大,污水管道设计时计算污水量所需的人口密度值也大了很多,过去一般取300人/ha,现在取1 000人/ha仍不够;而雨水管的设计所取的重现期以前一般取1年,而现在一般要求取3~5年。

城市一般先沿江、河边建设,然后再横向发展,后发展的区域内排水管道比早期的大,也就是说,上游管道大、下游管道小。在没有设置好相应的调节池的情况下,下雨时上游的截污污水无法正常通过下游的管道排入污水厂,每逢下雨,截污污水必中间溢流,继而污水管道也会受到影响。实际的排水体系中一旦没有协调好上下游之间的关系,则无法达到污水收集及排放的要求。目前,各地已经开始重视溢流污染及初雨的截流,但与之配套的处理设施远远不足,收集来的溢流污染和初雨集中在污水处理厂前又排入水体,这加重了局部水体污染,从污染物降解的角度来说也是不利的。

1.4 注重点源、忽视面源

面源污染是导致水环境恶臭的第二个根本性的原因。据不完全统计,面源污染物占到水体污染物的40%~60%,严重污染水体。对于合流制,通过采用截流倍数,可以部分控制面源的污染,但对于分流制,目前面源污染基本没有得到控制。面源包括城市面源和农业面污染源(化肥、养殖业污染源),尤其是非法禽畜养殖污废水,未经处理,污染物浓度高,排到河涌中是最大的污染源。面源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在一场大雨过后,河涌被污染是无疑的,因此要对面源给以足够的重视,把它纳入控源截污的范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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