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3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和2017年工作进展,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干杰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李干杰指出,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座丰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广泛的世界意义。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梳理了五年来取得的新成就,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特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动力,坚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018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重点笔记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
李干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环境治理模式改进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工作格局以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形成;二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先后发布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数十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改革方案,“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四是环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一系列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最严格的新环保法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五是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六是核与辐射安全切实保障,核安全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核安全文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七是环境基础支撑日益夯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环保标准技术体系日益完善;八是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17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李干杰指出,2017年环保系统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为突破点,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五项重大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持续深化中央环保督察。完成第三批、第四批对15个省份督察,前三批督察22个省份整改方案明确的15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39项,全国26个省份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保督察。二是圆满实现《大气十条》目标。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组织强化督查和巡查,“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达58微克/立方米。三是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限制类固体废物全年进口量同比下降11.8%。四是迅即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落实两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已调查处理2万余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对1100多人追责问责。五是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
第二,深化和落实环保改革措施。两办印发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江苏、山东、湖北等9省(市)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增备案。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基本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严肃查处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活动行为,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全面实施“采测”分离。贯彻两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划定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开展连云港等4个城市“三线一单”试点,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两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第三,全面推进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水十条》,97.7%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93%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组织实施《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展开。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启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国务院批准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命名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发布实施核安全“十三五”规划,推动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圆满完成第六次朝核应急,开展“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完成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环境执法重拳出击,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比新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长265%;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环保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余起。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实行按月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全国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达497亿元;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组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并更名为督察局;修订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强化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6项技术政策;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国办批复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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