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资金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能源局要尽快制定资金筹措方案。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市县财政适度分担、社会资本有序进入等方式确保生态扶贫十大工程顺利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能源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要优化科技服务体系,组织相关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科技帮扶,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科技水平;搭建专业合作社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平台,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贴息、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生态扶贫融资问题。(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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