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点工程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共计38 大项 249 小项。其中水污染防治共有 2 大项 14 个小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共有 16 大项 190 个小项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共有 6 大项 8 个小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共有 7 大项 28个小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共有 7 大项 9 个小项工程。详见附表。
第五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实施环保规划为契机,从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规划实施,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建立各区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环保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高效、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市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实施,监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情况。
二、分解落实任务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各区要将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纳入辖区的“十三五”环保规划,制定、细化和落实具体的环保工程项目,对规划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落实经费。
三、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资金保障,重点投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