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蓉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购买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
根据公告披露,早在2010年,成都市人民政府便于与自来水公司签订《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其中约定成都市政府同意在水六厂B厂原特许权协议到期后,将水六厂B厂BOT项目资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自来水公司。
2017年8月,我国第一个城市供水BOT试点项目——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成都通用-丸红供水公司将该项目正式移交给成都市兴蓉集团(现更名为“成都环境集团”)。自来水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签署了《水六厂B厂BOT项目资产转让框架协议》。(相关阅读→ 回归初心: 从成都六厂B厂与澳门自来水项目看中国水业改革)
近日,自来水公司正准备与成都环境集团签署正式的《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向成都环境集团购买水六厂B厂资产,包括水六厂B厂原BOT项目资产(一座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日的净水厂,包括存货、房屋建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等)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来水公司将在成都市域范围增加一座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日的净水厂,并由向水六厂B厂采购净水--销售的模式转变为生产--销售的模式,有利于公司在优化调度安排、保障供水安全的同时,有效实现成本控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由于本次交易属于“涉及国有出资企业内部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行为,按照国资监管规定,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并由国家出资企业(即成都环境集团)进行方案审批。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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