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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7-18 10:30

来源:重庆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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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重庆市环保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卫发布了市环保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六个标志性行动主要内容,市环保局生态处负责人就《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解读,各业务处室(单位)相关负责人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主持人:大家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六个标志性行动。下面,请陈卫副局长发布行动相关情况。

陈卫: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市环保局制定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全面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重点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6个标志性行动,现将行动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劣Ⅴ类流域和不达标流域整治

为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我局将推进劣Ⅴ类流域和不达标流域整治攻坚战专项工作。

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一是开展全面“体检”,对纳入市级监测的劣V类河流和纳入国家、市级考核的不达标河流,设置约1100个监测断面,逐个流域开展全面系统的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全面掌握该流域干支流水质总体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流域污染源解析,形成“一个流域一张图”,有的放矢提出整治措施。

二是配合市河长办和市级河长制各牵头部门,指导区县完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开展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向社会公开区县水质情况排名,对整治进展滞后的区县进行通报。

四是将劣Ⅴ类流域和不达标流域整治纳入环保考核体系。对水质改善目标有差距的区县,移交市环境监察办进行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

通过该行动,力争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长江支流劣Ⅴ类断面,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88.1%。

二、实施餐饮油烟整治

据调查,全市工商注册登记餐饮业由2013年的10万余家增至2017年的15万余家,有90%以上餐饮企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污染成为投诉热点和改善空气质量的制约因素。2017年餐饮油烟扰民投诉4997件次,较2013年上升50%。餐饮油烟对我市大气中PM2.5贡献占比五年间由10%上升到1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夏季高温天气还会导致臭氧超标。为此,将启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标志性行动。

此次餐饮油烟整治对象为,全市行政辖区内餐饮业(包含餐饮服务单位和排放油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企业食堂及公共机构食堂。整治措施包括加强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管理、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项目、加快现有餐饮油烟治理、推动公共机构示范整治。整治工作计划今年内完成1500家规模以上餐饮业、企业食堂和700家公共机构食堂的油烟治理或提标改造。

通过该行动,将切实提高我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油烟扰民,实现达标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深化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为深入推进“清废2018”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高发态势,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将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整治标志性行动。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7月,在前期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清废行动2018”的基础上,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泊的沿岸为重点区域,各区县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动。

二是现场督查、限期整治。8月至11月,市环保局会同市城管、水利、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对各区县“清废行动2018”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制定整治方案、是否限期完成整治、是否开展溯源调查、是否实施处罚问责、是否落实信息公开等情况,并根据整改成效和核查意见决定是否对问题销号。

通过该行动,全力推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打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四、集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

为深入推动我市“宁静行动”,全力打好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机动车鸣笛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将开展2018年“宁静行动”噪声污染防治标志性行动。

重点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全市各级有关单位建立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联防联控机制和日常巡查机制。每月至少集中1至2天开展一次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工地及施工单位,每两个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区县参照市级层面作法,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市环保局将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开展倡导全民共治交通鸣笛、创建宁静机关(学校)活动,市环保局将配合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不乱鸣笛”公众宣传活动,形成交通鸣笛全民共治态势。

具体将完善机动车禁鸣区划定、标识设立和禁鸣宣传,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禁鸣区违规鸣笛执法检查;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行业内开展“不乱鸣笛”倡导活动,加强噪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淘汰更新力度;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建设“宁静机关”“宁静学校”活动。全市环保部门做好声环境质量监测和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等技术配合工作和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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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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