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邵阳总河长刘事青签发第3号市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河库整治四大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全市河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维护河库管理正常秩序和良好水生态环境。
3号总河长令对河库整治四大专项行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一是开展河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全面取缔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和“三无”采砂船舶,维护河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建立以河长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地方责任体系,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规划、许可、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健全河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二是开展河道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和全面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餐饮趸船、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河势稳定的岸线利用项目。同时实行严格的岸线保护政策,按照关、停、并、转的要求,强力推进河道岸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对整治出来的湿地、滩地开展生态修复。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是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行动。针对发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对照点位清单,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河道管理范围内需要鉴别的固体废物,经有关部门鉴别分类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清理整治后的滩地,及时组织开展复绿等生态修复,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和污染问题。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是开展河道保洁及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级政府要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进行河道保洁,并构建长效机制,做到垃圾不入河、河道漂浮物不出境。把垃圾围坝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市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按属地管理原则彻底清查治理,并落实围坝垃圾清理经费和设备,常抓不懈。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命令强调,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职,担负起河库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抓好方案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对阻扰工作、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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