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与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实现了地表水环境改善的重大突破。
2017年4月,包头市在环保部通报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二。截至2018年6月底,包头市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全市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通过对10个地下水监控点位的监测,包头市地下水水质向好趋势明显,四个河道的黑臭水体得到初步解决。
全面提高工业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在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方面,近年来包头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完成了包钢集团、一机集团、北重集团、包铝集团等20多家企业的废水综合处理项目,在大幅减少废水排放量的同时实现了达标排放。其中,一机集团、北重集团等工业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均实现了工业废水不外排,直接减少了包头市的工业废水排放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排放量。试点实施了电厂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投资1.4亿元的华电包头发电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目前已完工,正在试运行。包钢集团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实现了包钢工业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氨氮的排放浓度大幅降低。
为解决稀土工业废水污染问题,包头市坚持从工艺源头出发,通过调整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升级,实现废水的减量化;并根据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质回收的“四分”原则,对各工序废水分类处理,从而实现了稀土工业废水的资源化利用。目前,稀土高科、华美、和发、红天宇、金蒙稀土等12家稀土企业均实施完成了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投资约4.7亿元。各稀土企业均实现废水不外排,每年减少氨氮排放量为2.8万吨,从根本上解决了包头市稀土工业废水的污染问题,成为全国稀土行业废水治理的典范。
增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中心城区6座、远郊旗县区5座,与2013年相比污水处理能力增加18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3.65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收集处理量较2016年增加了4万吨/日。今年6月,处理能力为7.5万吨/日的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始试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标准。
在截污管网建设方面,重点实施了昆河、二道沙河、西河、东河河道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计划建设21.6公里截污管网,已完成19.8公里。目前,东河已全线完成截污管网建设,原来直排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昆河、四道沙河已实现无废水入黄,二道沙河截污管网工程正在加快实施,2018年底全部完成。
包头市统筹考虑城市水系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和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以“水生态、水安全、水利用、水保护、水节约”为主体框架的水生态格局,重点推动投资79.6亿元的“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全面实施。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对全市河道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结合“水十条”考核目标,将地表水、黑臭水体、饮用水考核的指标在规划实施中总体考虑,实现全市水生态项目建设一盘棋。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
今年上半年,包头市全面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拉运了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昆都仑水库四个水源地保护区内散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取缔搬迁了保护区内多家鱼餐馆和违规建筑。同时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包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方案》,对全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通过重新划分、立标治理,进一步加大了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力度,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协同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成立了“呼包鄂黄河流域跨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专项合作组”,以解决包头市跨界水源地存在的问题。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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