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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

时间:2018-08-14 09: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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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期间,你市满堂河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辉山明渠、南运河、新开河、卫工明渠4个黑臭水体未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110条,专项督查组对28条重要举报信息、14个疑似黑臭水体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定山梨河、南小河、细河3个水体为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已上报黑臭水体5个,新发现黑臭水体3个,黑臭水体总数为8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黑臭的水体1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12.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治方案不完善

多数河道未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或整治方案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吻合度不高,方案系统性不强;环境现状调查不全面不充分,大部分河道污染源调查不详实;主体工程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的问题。

2.整治工程进度滞后

你市黑臭水体整治自查报告及工程实施进度等相关材料显示,截至2018年6月,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3个水体控源截污工程仍未完成,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进度滞后。

3.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一是未按要求落实“河长制”,河长巡河工作未体现实质性效果,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河面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垃圾、雨水口晴天有污水入河等问题。二是日常监管不力,存在偷排漏排现象,如南小河道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附近存在偷排现象。

4.合流污水旱季入河问题突出

城市排水基础设施不健全,仍存在雨污混错接问题,合流污水晴天入河现象较为突出。部分河道截污工程未全面完成,已建截污管道截流不彻底,存在合流污水渗漏现象,南小河沈阳刚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附近的截污管破损。

5.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功能不匹配

因规划土地用途变更等原因,原用于处理工业废水的处理设施直接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未进行相应的处理工艺改造,处理效率低下,处理能力不足,不能满足规模不断增大的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如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等。

6.垃圾围河现象明显

部分黑臭水体周边的垃圾收集、转运不及时,沿岸存在垃圾堆放现象,山梨河大东区段附近垃圾堆场问题较为突出。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针对未消除黑臭和新发现黑臭水体,制定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对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水体黑臭现象消除。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黑臭水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各种疑似排污口,追根溯源、切实摸清非法排污口底数;规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保障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3.强化控源截污措施。持续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加强管网排查修复,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快建成区雨污分流建设,强化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提高合流制系统截流倍数,加大雨污混错接排查和改造力度,降低雨后水体返黑返臭现象。

4.建立健全河岸、河面等垃圾收集转运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定时清理,保障治理运行经费,强化政府监督考核,切实解决河岸、河面、河底的垃圾问题。加快实施内源污染治理,按相关要求对底泥进行安全处置。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8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8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春柳河(香周路—周水河)、春柳河(周水河—大化明沟)、周水河、泉水河(华北路桥—胜海桥)、泉水河(胜海桥—振连路桥)、周水河北支线、大化明沟、凌水河8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171条,专项督查组对32条重要举报信息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未新发现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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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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