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158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以及处罚整改情况。
名单中共列出了3种类型企业,涉水、涉气和污水处理厂。其中,共有78家污水处理厂。从地域分布来看,涉及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分布如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家)、浙江省(8家)、内蒙古自治区(6家)、山西省(6家)、吉林省(5家)、辽宁省(5家)、四川省(5家)、黑龙江省(4家)、天津市(3家)、河北省(3家)、江苏省(2家)、福建省(2家)、江西省(3家)、山东省(2家)、甘肃省(2家)、广西壮族自治区(2家)、河南省(1家)、海南省(1家)、贵州省(1家)、陕西省(1家)、宁夏回族自治区(1家)。
具体名单可查看: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告页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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