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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47.57亿涉水PPP项目资格预审启动!你还不来看看吗?

时间:2018-11-02 11:22

来源: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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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付费。

2.5.4除项目收益权外,未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前书面同意,其他项目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6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17年。建设期内,按项目实施机构下达的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总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实施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统一进入运营期,运营期结束后统一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2.7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于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

2.8采购方式

本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

3.1采购需求

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采购人签订协议,承继中标社会资本的权利和义务(中标社会资本固定的、不可转移的权利和义务除外)。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具备条件的中标社会资本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担项目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合作期满、政府方完成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3.2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5738.22万元。项目涉及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政府方审计后的总投资、中标社会资本报价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确定。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

4.1法定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4.2.1经营资格

(1)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提供2015-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截止到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日后仍然合法有效的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证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4.2.2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资质

①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②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另外2项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申请人满足①或②即可,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4.2.3信誉要求

(1)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申请人提供最近3年内(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由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提交。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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