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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6万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水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始招标

时间:2018-12-07 16:32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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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大朗镇水平水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始招标,项目预算为26859159.31元。

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完成主体设施建设及出水调试,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设施稳定运行30天(日历日)内消除河道黑臭,完成项目验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为质保维护期。

本项目制定的具体目标为:

(1)合同签订后,90 天(日历日)内,完成主体设施建设及出水调试,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

设施稳定运行 30 天(日历日),消除水体黑臭,达到住建部黑臭水体 4 项控制指标标准(透明度>25cm,溶解氧>2mg/L,氧化还原电位>50mV,氨氮<8mg/L),完成项目验收。雨天及发生水质突发事件时水体在七日内消除黑臭。同时 1 年质保维护期内的水质应满足上述条件。

(2)一年维护期内,河道下游水质明显得到改善,CODCr、氨氮、总磷、SS 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具体为:

水体生态原位修复目标

大朗镇水平水整治要求采用河涌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要求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功能的前提下,以“生态水环境”为理念,通过人工控制的生态手段,对黑臭河涌进行综合治理,达到快速消除黑臭,并使水体生态系统逐渐得到恢复。

根据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水基本情况 、措施实施现状以及近期水质数据,提出消除黑臭、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 号)提出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这四项水质指标达标为基础,综合提升河涌流域本底水质指标,做到晴天不黑臭,突发污染或暴雨后七日内消除黑臭。

底泥原位处理目标

根据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 号)、《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一般分为排查识别阶段、制订整治方案阶段、整治工作实施阶段、监测评估阶段及长效管理这几个阶段。

大朗镇水平水整治要求采用河涌底泥原位生态修复技术,处理后的底泥经脱水后,降低底泥厚度,同时返回到河道底部时不会污染水质,与原底泥相比大大降低了臭味。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大朗镇水平水的现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河涌原位修复工艺和方案(投标人不得采用对河涌水生态造成危害及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的处理法,原位修复采用药剂应有利于促进生物消解底泥污染物的功能),同时要充分考虑大朗镇水平水整体的原位生态修复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沿岸景观的保护(含沿岸工程展牌和绿化种植),另外要针对雨季、工业废水进入、截污不彻底等各类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做好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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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7日 至 2018年12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8日14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18 年 12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生联系电话:0769-833117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联系人:黄士显联系电话:0769-22680363

传真:0769-22655918邮编:523112

(三)采购人:东莞市大朗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197号

联系人:刘亮光联系电话:0769-83311795

传真:0769-83311795邮编:523000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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