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放单位工作。设施开放单位负责开放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开放方案和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参观者安全。活动前,审核来访者信息。活动中,现场摆放折纸、展板等各类宣传产品;组织参观人员集合,入场前进行安全教育;选派讲解人员,做好现场讲解和引导工作;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向有关部门反馈,深化与公众的联系与沟通。
五、开展宣传
(一)推介宣传。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应在4月底前,将年度设施开放计划信息及报名信息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媒介平台上公示,或采取各类广告的形式公布,明确开放活动的参与办法、开放时间、地点、参观内容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做好参观报名工作。诚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学生、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开放活动,积极推介宣传。严格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报名结果和参观注意事项。
(二)新闻宣传。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开放单位积极地积累和整理开放工作的有关素材,每季度前5天内将上季度开放活动的动态图文信息和短视频资料进行报送,内容要体现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省生态环境厅将在网站和新媒体上择优推送,并向生态环境部推荐。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设施开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拍摄、采访和报道,紧密结合本地特色新闻或娱乐节目,提升开放活动的热度和粘性,在各类新闻媒介和网络上加大宣传的频次和力度,逐步扩大设施开放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引导更多群众和社会群体参与。
(三)制作产品。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开放单位积极筹划和制作设施开放活动所需的宣传产品,每季度均要制作短视频作品、H5、折页、挂图、海报等宣传产品,连同动态图文信息共同报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和引导广大参与群众和团体制作短视频等自媒体作品和“两微”信息,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可择优推送链接,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更接地气,更有人气。
六、总结及通报
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于2019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设施开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开放工作成果,梳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围绕下一步工作提出计划和意见建议。根据各市(州)设施开放工作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等情况,对工作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马博峰
电话:(0431)89963167 邮箱:2972035595@qq.com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高云鹏
电话:(0431)82752619 邮箱:472773289@qq.com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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