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取消“金阳县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12月,该项目在公开招标后,确定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核工建设集团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而至2019年3月,中标方仍未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且经金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通过书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其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而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据悉,金阳县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总投资目20476.0 万元,主要包括新建一座水厂和一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存量项目合作22年。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2015~2017 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需取得的金融机构授信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或具有4亿元及以上的其他资金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最终,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中标主要条件为:资本金年合理利润率8.70%;融资利率7.30%;折现率6.00%;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造价下浮率0.00%;设计下浮率0.00%。
公告显示,在取消原中标人资格后,将迅速启动新一轮社会投资方采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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