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北京市将通过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廖日红在“2019(第四届)环境施治论坛”上表示。他从规划建设、运行管护、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北京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廖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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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至2015年:北京市农村污水治理的前16年
2000年以来,北京市先后结合小城镇建设、水源地保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新农村“三起来”工程、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00年:以推进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安排专项资金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解决了重点镇周边村庄污水的收集处理问题。
2003年:以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工作,实行“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五同步治理。
2006年:实施以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为主要内容的“三起来”工程,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等工作。
2009年:制定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郊区村庄的街坊路、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和垃圾处理五方面的建设。
2015年: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045座。
廖日红表示,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存量设施运营率偏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规划设计不科学不合理、运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职责不明确、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
2016年至2019年: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北京市在系统总结2015年以前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2016年6月发布了“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列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市、区水务部门作为该项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2016年至2019年在村镇污水治理方面在农村治污领域做了如下方面的工作:
1、 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
根据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特点,确定了“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及“单村”建设方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既有设施的修复改造工程,努力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行业指导
充分发挥北京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技术和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各区开展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开展“驻村设计”。注重运用“生态的办法解决生态问题”。深入农村,体验生活,在了解农村地区用水习惯与排水特点的前提下,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水治理方案,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选取易维护、成本低、管理简便可长效稳定运行的处理工艺。
3、 制定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2019年1月制定并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11/1612-2019),根据设施规模及排水去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理念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对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鼓励回用、生态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
4、 完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为保障农村治污任务顺利落实,市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明确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对建设路径、工艺选择、规划选址选线、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实施、投资政策、工程验收和决算、运行补贴等9项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5、 建立建设运营考核激励机制
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项目方面实行分级承担。通过“城带村”“镇带村”方式解决的,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现行政策给予支持。通过采用“单村”“联村”方式建设的新、改、扩建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不同比例对污水收集骨干管网予以资金支持。
6、 实践实施运行在线监测
为提高管理水平,实施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在线监测,分类实时掌握水量、水质、用电量等运行状况,依据监测数据核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贴经费,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未来展望:以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下一步,北京市将通过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北京市将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因地制宜解决不同类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同时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未来将启动“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力求把农村治污再次纳入。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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