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信息来源: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广东汕尾市城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约16212.1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1) 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内容
本项目中共有3个镇街的11个行政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共新建污水集管网(DN200-DN600)、修复农村排水明沟45.8km,并布置13个一体化提升泵站。
另有6个镇街的26个行政村独立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共新建50个农村污水理站,总处理规模2850m3/d,配套新建污水收集管网(DN200~DN600)、修复农村水明沟54.1km,并布置1个一体化提升泵站。
(2) 委托运营内容
对汕尾市城区9条省定贫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委托运营服务包括对东石村、赤古村、洪流村、石洲村、军船头村、大流村、埔尾村、南门外村、沙坑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对农村污水进行规范化收集以及处理。
执行出水标准、运行管理效果及工艺选择
(1)出水标准
本项目中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就近排入明渠、水塘等水体,其中经河流汇入品清湖及红海湾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其余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排放标准。
9个省定贫困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出水排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一级A 标准控制。
(2)运行管理效果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包括:汕尾市城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运营维护服务,及汕尾市城区9个省定贫困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委托运营服务。运行管理效果要求如下:
1、项目公司须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道和各类污水检查井,清理淤积物,及时修补已损坏和疏通已堵塞的管道,保持过流通畅;
2、项目公司须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
3、本项目服务的区域无污水外溢或污水横流现象;
4、恶臭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恶臭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
5、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6、污泥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处置控制标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3)工艺选择
本项目主要采用“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工艺,一体化处理设备可采用以AAO、MBR、生物接触氧化等工艺原理为基础集成制作。对部分建设规模小、不涉及敏感水体和能够提供充足用地的农村,采用“调节池+厌氧+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
项目合作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含1年建设期)。本项新建内容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汕尾市城区9个省定贫困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已建设完成,由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保留该公共资产的所有权,采用委托运营(Operations &Maintenance,O&M)模式。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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