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进城农民权益。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贯彻落实 《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 “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 “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完善与城乡人口变化规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分配制度,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节 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
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总要求,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开设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实用专业,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壮大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构建标准条件、生产经营、社会福利等政策体系,形成扶持各类人才进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制度安排。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
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队伍建设,完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实现 “三农”领导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专家化。加强乡镇、村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开辟优秀年轻干部来源,优化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立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挂职制度、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加强涉农院校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科普人才,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由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培养高职 (专科)技能人才。发展壮大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或一技之长的 “土专家”“田秀才”和农村家庭能人。加快乡村旅游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创新开展乡村旅游规划师、工程师、技术员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村旅游实用技术人才。
加大对乡村手工艺人的扶持力度,以乡村手工业、建筑业和民间文艺为重点,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
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乡村。鼓励各地出台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推行 “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法律、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建立乡村人才援助机制,定期从省会城市和市 (州)政府所在地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科技、法律和文化工作者等到乡村开展援助服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实施专家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
建立农业企业家联系帮扶工作机制,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企业家比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优势和力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积极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实施 “夕阳红”示范工程,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专栏18 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
(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面向生物基因组学、土壤污染防控与治理、现代农业机械与装备等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实施职业农民 “学历提升计划”,培育一批 “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农村电商人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三)乡村财会管理 “双基”提升计划。以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基本财会人员选配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自治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和开展各类基本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能力。
第五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补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短板。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县加大农业农村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经验和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模式。加大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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