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精神,促进工业园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我国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简称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提升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10家单位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征集”活动,现特邀请在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域有积极影响案例的相关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欢迎大家积极申报。
关于征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精神,促进工业园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我国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简称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提升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征集”活动,同时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10家单位作为征集活动的支持单位,支持单位名单见附件1。现特邀请在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域有积极影响案例的相关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截止2019年底,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期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共评选出12个典型案例,并组织入选案例的技术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相关省厅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培训或技术对接会议30余次,同时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入选案例的线上推广。这些案例得到 各省市生态环境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为地方省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起到了重要参考借鉴作用。
在前两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七大污染防治攻坚战需求,对征集领域和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相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有重要贡献或有示范作用的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优秀案例。案例征集分为污染治理类和综合服务类,污染治理类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与资源化利用等;综合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排放监测、预警预报、智慧信息平台建设、环保管家服务等。
二、征集流程
(一) 填写“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表格”(见附件2),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及评价指标”(见附件3)编写典型案例介绍,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王琴);
(二) 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函审、会审,并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案例进行现场考察;
(三) 综合考虑案例的模式创新、治理效果、经济合理、管理规范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予以推荐。
三、案例推广
对纳入“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单位优先加入“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与国内外工业园区开展技术对接和服务,并可获得在国内外相关展会、论坛展示的机会。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王琴 费伟良
电 话: 82268821/82268791 传 真: 82200586
邮 箱: wang.qin@ fecomee.org.cn
附件: 关于征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的函(内含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表格、典型案例编写提纲及评价指标)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4月1日
附件:
关于征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的函.pdf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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