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ZXD2020-G-001-A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2.标段划分和标段区域划分范围:
3.分标段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1)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共分2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2标段。
(2)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和投标时,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上述2个标段中,最多任意选择2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各投标人中标标段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各标段开标顺序按照抽签确定先后开标顺序进行开标。
(4)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报名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标段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所投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6)分标段采购的项目,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7)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中标结果改变的,则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注:报价时每个标段“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文件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四、采购需求:
(一)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
(2)项目规模:修复污染土方量约351906m3,地下水修复量约为179873m3。场地土壤污染物以有机物污染为主,主要包括:苯系物、氯代脂肪烃、氯代芳香烃、石油烃;其次是重金属 Hg、 As,单质磷。具体情况以《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为准。
2.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1)招标内容: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2)修复技术方案:含单质磷土壤后期单独处置,污染深度<3.0m的重金属区域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污染深度<3.0m的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区域原地异位热脱附+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污染深度<3.0m的有机物区域原地异位热脱附,污染深度>3.0m的有机物区域原位热脱附,污染深度>3.0m的重金属区域原位固化/稳定化,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技术方案详见《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
3、修复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40天,开始时间从环评批复之日起算;其中,治理止水帷幕建设须自环评批复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地下水抽提处理、 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均须自环评批复之日起740日历天完成。总工期不包括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时间。
(二)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
(2)项目规模:修复污染土方量约61635m3,地下水修复量约23202m3。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主要分别为砷、氯仿和1,2-二氯乙烷。具体情况以《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为准。
2.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1)招标内容: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2)修复技术方案:污染深度<3.0m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原地异位固化/稳定化,污染深度>3.0m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原位固化/稳定化,污染深度>3.0m的有机物污染区域原地异位热脱附,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技术方案详见《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
3.修复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天,开始时间从环评批复之日起算;其中,治理止水帷幕建设须自环评批复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地下水抽提处理、 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均须自环评批复之日起420日历天完成。总工期不包括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时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具有污染土壤治理能力,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生产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并完成过一项中国境内的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应为投标人独立中标或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验收或效果评估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则全部作无效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限两名;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污染土壤治理能力,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方)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4)本项目配备的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7日。
3.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流程。
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不再使用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统一使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按要求进行注册。
(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a.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b.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c.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4)联合体报名。网上报名时,由联合体中牵头方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登录报名,并备注登记联合体其他供应商全名。联合体报名,应由负责报名的联合体牵头方携带CA证书及密码至开标现场。
(5)本项目不实行供应商制作和上传电子化标书。
(6)现场解密。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必须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如有质疑,请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因本项目技术复杂、难度大,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询问需要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统一组织研究后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对供应商的询问统一组织研究后作出答复,采用补充通知的形式统一解答回复,敬请关注并自行查看补充通知。
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递交地点: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413室,电话:0512-65262270,联系人:孟老师 )。
7.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8.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
9.补充通知: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10.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0:00—10:30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0: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0: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 称: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苏州地产大厦
电 话:0512-68633291、68633253
联系人:李先生、辛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1号楼413室
电 话:0512-65262270
传 真:0512-65733609
邮政编码:215007
联系人:孟老师 胡老师 严工 宋工 李工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编辑:陈伟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