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获悉,5月13日,南京环境集团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合资成立“南京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长江环境),注册资本10亿。
据企查查显示,长江环境的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企查查
公司股权结构(企查查)
据南京市城建集团消息,长江环境是集团所属南京环境集团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成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南京环境集团认缴出资6亿元,占比60%。
长江环境的设立是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长江大保护”的任务要求,也是推动南京市政府与三峡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地的重要举措。
长江环境的设立既是巩固环境集团环境治理主体地位的重大机遇,又是推动环境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集团选择与长江环保集团的合作,更有助于进一步拓展长江大保护业务范围。
之后双方将发挥双方优势,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管理模式创新和核心产品打造,积极培育与发展新兴环保产业。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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