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白庄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及配套路网管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CZB-21018
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白庄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及配套路网管网项目
预算金额:1358024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2.1项目编号:RCZB-CZB-21018
2.2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白庄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及配套路网管网项目
2.3项目实施机构: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
2.4采购人: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
2.5政府出资代表:黄骅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采购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南区(白庄园区),北环路南、顺达路以北,兴隆街以东。
2.8项目设计内容及要求: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有关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白庄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及配套路网管网项目,本项目拟用地面积54311.39 m2,污水处理厂占地 18002.36m2,拟设计规模为10000m3/d,本项目属于V 类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拟采用三级处理方式。项目完成后日处理污水量可达10000m3,污水收集范围为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南区(白庄园区)全部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能够满足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南区(白庄园区)污水处理要求。主要新建内容包括: A 新建主要构筑物有综合办公楼、污水处理车间、污泥处理车间、监控池、混凝沉淀池1、高效生化池、MBR池、高级氧化池、混凝沉淀池2、消毒池、连续除砂池、污泥浓缩池等。B 主体设备、回用水预处理设备、回用水反渗透设备、低温真空蒸馏设备、低温真空干燥设备、污泥低温干化+高温连续碳化设备、热回收系统设备、1000吨/天去除六价铬系统、3000吨/天去除铜镍锌系统、化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等设备设施。C 附属配套设施(附属设备基础、厂区硬化、厂区绿化、厂区围墙等)。D 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路网工程,路网全长800米(北环路-兴隆街段、花园街-兴隆街段);配套生活污水主管共2500米,雨水主管3000米,给水主管2000米,工业污水管4157米;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6000平方米。(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10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职责,负责向用户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按照约定通过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采用 PPP 模式运作,授权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前期论证准备、部门协调、社会资本方采购以及未来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2)项目公司的成立 本项目由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3)项目融资 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后,项目公司为本项目之资金需要进行融资。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公司的融资应予以保障,并根据项目总投资增减情况及债权资金到位情况,调整融资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项目建设 本项目合作期内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建设。
(5)项目运营维护 运营期,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管理和维护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路网管网项目设施,使项目处于良好状态之下,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约定的标准;维护路网管网设施,路网管网运营公里数根据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工程量审计结果确定。
(6)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 30 年,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9 年。
(7)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负责完成,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评一案等工作。
(8)项目用地及项目资产权属 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资产范围内的土地采用划拨方式,土地划拨至实施机构,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与合作期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所有权归项目实施机构所有,项目公司只拥有项目资产的经营权。本项目土地为政府前期已征收的建设用地,划拨给旧城镇政府用于建设旧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9)项目补贴支付 本项目运营期每满一个年度,黄骅市财政局向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再由黄骅市旧城镇人民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给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项目公司污水处理量、中标污水单价、绩效评价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及风险承担责任、使用者付费收入而定。本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及年度补贴总额纳入黄骅市跨年度财政预算。
(10)项目监督 合作期内,项目实施机构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义务进行监督;此外,PPP 项目强调信息公开、透明,整个 PPP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不但接受来自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还要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
(11)期限届满项目公司清算及移交 运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资产权利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其他单位。项目合同终止后,社会资本方可以依法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对于社会资本方自身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社会资本方应承诺合作期满后,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供政府免费使用;若在项目合作期内产生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产权应归政府所有,项目合作期满移交时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一并移交。
2.11已具备的前期手续:2020.6.8:采用PPP 模式运作批复(黄政字〔2020〕95号) 2020.9.11:项目建议书批复(黄发改审批〔2020〕126号) 2020.11.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983202000004号) 2021.1.1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黄发改审批〔2021〕4号)2021.3.19:PPP实施方案批复(黄政字〔2021〕35号)
2.12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358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3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0.24万元,基本预备费956.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约490万元,流动资金180.8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为3580.24万元,占总投资的26.36%,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总投资除资本外剩余部分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
2.13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79.01万元,占股 5%; 社会资本方出资3401.23万元,占股 95%)。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运营维护按照PPP合同相关约定考核绩效。
2.1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6污水处理工艺及出水水质:一级处理工艺:ABFT+MBR工艺+载体固化微生物工艺。二级处理—混凝—沉淀—过滤—离子交换—消毒。出水水质:出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V类和黑龙港及远东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DB132797-2018。总氮执行 15mg/L2.17污泥处理工艺:本项目工艺中通过污泥减量化处理后进行碳化,污泥碳化为活性炭,可回用于吸附工艺使用,不需进行委托外处理,无污泥处理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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