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公布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代替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与GB/T 19923-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细化了标准适用范围,强调了作为工业用水水源的基本属性。将“安全利用”独立成章,补充了再生水使用原则,完善了关于标识的要求。
详情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40号),我部组织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5122836773@163.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3号;邮政编码:3002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附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与GB/T 19923-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细化了标准适用范围,强调了作为工业用水水源的基本属性;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T 6276.1、GB/T 6920、GB/T 7477、GB/T 7478、GB/T 7488、GB/T 7494、GB/T 11896、GB/T 11899、GB/T 11903、GB/T 11911、GB/T 11914、GB/T 13200、GB/T 16633、GB/T 16488,增加了GB/T 12997、GB/T 12998、GB/T 12999、HJ 505、GB/T 22597、HJ 636、GB/T 39302、HJ 637、GB/T 12149、HJ 347、GB/T 15451的引用(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除尘水”、“冲渣(灰)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业用水水源”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
——将水质指标调整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简化了水质分类(见表1、表2,2005年版的表1);
——修改了悬浮物、浊度、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铁、锰、氨氮、总磷、余氯、粪大肠菌群等部分指标值(见第4章表1、表2,2005年版的第4章表1);
——增加了嗅、总氮、氟化物、硫化物的指标限值规定(见表1、表2,2005年版的第4章表1);
——增加了“采样及保管”(见5.1节);
——修改了水质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执行标准(见5.2节,2005年版的7.3节);
——增加了监管部门的检测频次,修改了运营单位的检测频次(见5.3节,2005年版的7.2节);
——将“安全利用”独立成章,补充了再生水使用原则,完善了关于标识的要求(见6.2、6.3节,2005年版的第6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的术语和定义、水质指标、采样与监测、安全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工业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洗涤、除尘、冲渣(灰)、锅炉补给、工艺和产品用水水源的再生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1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气质量
GB/T 12149 工业循环冷却水和锅炉用水中硅的测定
GB/T 12997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T 12998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T 12999 水质 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5451 工业循环冷却水 总碱及酚酞碱度的测定
GB/T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2597 再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T 39302 再生水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HJ 347.2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城市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3.2 城市污水 urban wastewater
城市中排放的各种污水和废水的统称,由综合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工业废水和入渗地下水四部分组成。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被截留的雨水。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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