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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24 15:12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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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导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1〕1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等1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一是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1.4万公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50万立方米/日;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处置能力缺口,新增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约0.35万吨/日。二是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约1.8万吨/日;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2.8万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0.8万吨/日。三是加强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试点示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做好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稳步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个。

  《实施方案》强调,强化运营管理。一是健全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广按效付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常态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标准规范实施运行维护,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运行维护主体。三是推广整县推进工作机制,鼓励项目综合打包特许经营,推广一体化运行维护。

  《实施方案》要求,健全保障措施。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实施。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费价税机制,推广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处理服务费水平。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落地。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205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17日

“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指导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制定本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一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污染物削减绩效,推进资源化利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 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到 2025 年,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等 10 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

二、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一)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

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建设城市和县城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有效填补管网空白区。循序推进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加快淘汰砖砌井,推广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严禁使用不合格伪劣管材。加强管网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十四五”期间,黄河流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 1.4 万公里。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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