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文件要点:
1、工艺标准上,必须严格遵循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置、管理控制“五大环节”原则,生物处理环节可采用诸如 A²/O 及其变型工艺等活性污泥法、MBBR 等复合生物法;
2、处理规模在 500m³/d 及以下的,可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规模在 500m³/d 以上的,可对构筑物形式和一体化设备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灵活选择建设模式。
3、全市新建和提标改造后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 质执行《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执行地表水 V 类排放限值,其他指标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的排放限值。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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