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污水处理短板也意味着该领域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十四五”时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详细的村镇环境治理政策,建制镇供排水市场分析,以及村镇工艺与成本分析详见报告。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建设空间释放第三方治理模式逐渐凸显
2015年发布的“水十条”及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均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出要求。此外,在长江大保护下,长江经济带11省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市场备受关注。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主要包括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托园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园区内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三种类型。长江经济带十一省市,50%以上的工业园区污水依托城镇污水的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尤其上海和浙江两地,占比达到了90%以上。而当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较高,达到80%左右。
工业园区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方面将进一步挤占城镇污水处理空间,增加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另一方面,高负荷率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调控不足,无法较好的应对水质水量变化,大幅增加出水超标的风险。因此,为降低市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风险,推动工业园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将会刺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市场空间释放。
此外,环保管家等第三方治理模式受到行业的重视。工业园区的管理将向综合化发展,除了污水处理外、固体废物、大气污染以及常规的物业管理等将进行有机结合和协同形成“环保管家”模式。治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性质,在产业链上进行有机结合。目前,上海、浙江、山东、安徽等四省市出台了环保管家服务规范的地方文件,四个省份的环保管家文件要求有所差别,但总体而言均对环保管家模式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规范作用,具体详见报告。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基本完成长效监管与农村水环境市场开启
2015年,“水十条”的发布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期限提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十三五”时期,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截止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七大重点流域方面,截止2019年数据统计,长江、黄河、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已达到70%以上,长江、珠江流域已超过75%。
虽然“水十条”的目标已基本完成,但未来水环境治理市场仍有较大空间,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已治理河道的反黑反臭的返工类项目,此类项目将对于治理企业的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二是断面考核带来新增河道治理机会;三是农村水环境治理市场的释放。2019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35年,基本消除我国农村黑臭水体。
另一方面,河道的“长效监管”逐步受到政府的重视,特别是对已完成治理的河道进行长效监管,除了常规的监测指标外,特殊污染物的监测及分析受到行业关注。
而环境治理主体也在着一些变化,“十三五”时期,建筑型央企成为了水环境PPP项目社会资本牵头方的主力军;水环境PPP项目分布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占比达到51%,这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长江大保护行动推动有很大关系。(详情点击:薛涛:三大关系预判“十四五”,从“污水资源化”文件说开去),更多内容详见报告。
除此之外,水务行业的竞争格局亦在发生变化,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截止2020年底,43家十大影响力入围企业水务总规模达到3.7亿吨/日,同比增长0.3亿吨/日。地方水司业务呈现多元化扩张,智慧水务考核性指标要求带来行业规范发展。
“十四五”期间,水务行业治理仍然存在万亿市场空间,无论是供排水的新增规模增长,还是提质增效带来的管网新建维护市场,亦或是水环境的存量市场和下沉农村水环境的新市场空间等等。“十四五”期间,各细分领域仍将持续发展,发展阶段及竞争格局也持续变化。企业在做未来发展规划时,除了关注自身能力的提升外,也要时刻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内外部结合的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对于水务行业更多的发展动态,详情请参见《水业年度报告(2021版)》。
水务行业市场分析报告目录
第一章水务行业重点速览
1.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及模式
1.1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1.2 PPP项目统计
1.3 EOD模式
2. “十四五”水务行业发展提出明确方向
2.1 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发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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